日前,環保部公告批準了六項標準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其中五項為水質標準,一項為固定污染源廢氣標準。新標準將從2016年10月1日起實施,同時廢止兩項標準。
五項水質標準分別為:
《水質 亞硝胺類化合物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HJ 809-2016):規定了測定地表水、地下水、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中亞硝胺類化合物的氣相色譜法。標準為首次發布。
《水質 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頂空/氣相色譜-質譜法》(HJ 810-2016):規定了測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海水中揮發性有機物的頂空/氣相色譜-質譜法。標準為首次發布。
《水質 總硒的測定 3,3'-二氨基聯苯胺分光光度法》(HJ 811-2016):規定了測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中總硒的3,3'-二氨基聯苯胺分光光度法。標準為首次發布。
《水質 可溶性陽離子(Li+ 、Na+、NH4+、K+、Ca2+、Mg2+)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HJ 812-2016):規定了測定水中6種可溶性陽離子(Li+、Na+、NH4+、K+、Ca2+、Mg2+)的離子色譜法。標準為首次發布。
以及《水質 無機陰離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HJ 84-2016):規定了測定水中無機陰離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離子色譜法。本標準是對《水質 無機陰離子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HJ/T 84-2001)的修訂。
固定污染源廢氣標準為:
《固定污染源廢氣 砷的測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分光光度法》(HJ 540-2016):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固定污染源廢氣中以顆粒物形態存在的砷及其化合物的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分光光度法。本標準是對《環境空氣和廢氣 砷的測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分光光度法(暫行)》(HJ 540—2009)的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