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綜合治理是污染防治攻堅戰的七大標志性戰役之一。今年,河北將在全省沿海區域全面推行“灣長制”,構建陸海統籌、河海兼顧、上下聯動、協同共治的治理模式,改善渤海生態環境質量。
記者從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了解到,河北將在全省設置省、市、縣(市、區)、基層四級灣長。其中,省政府主管生態環境的副省長任省級灣長,沿海的秦皇島、唐山、滄州三市市長擔任市級總灣長,市級以下灣長依據實際情況設置。
河北提出,各市要以海岸線劃定各級灣長管理范圍及職責,縣區級灣長劃定責任區,基層灣長劃定責任段。責任區、責任段之間無縫銜接,做到每一寸海灣、海灘都有人負責。
河北各級灣長是相應海灣生態環境保護與管理的直接責任人,采取基層灣長駐守、縣域灣長巡視、市級灣長檢查督導的工作機制。同時,將建立“灣長制”考核問責與獎懲制度,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