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質量和生態環境質量、經濟發展質量密切相關,質量是環評報告的生命線。
我國1979年正式確立環評制度,自2003年9月起施行環境影響評價法以來,建立了比較完善的環評制度體系,在預防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不過,進一步提升環評的質量,切實發揮環評的效用,仍然有很多工作要做。
最近,兩個關于環境影響評價的事件備受矚目。一個是,深圳市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環境影響報告書涉嫌抄襲,把抄襲對象的名字都照抄了上去。這份環評征求意見稿中,竟然出現30多處“湛江”字眼。生態環境部迅即責成廣東省、深圳市生態環境部門依法嚴肅查處,并要求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社會公開。另一個是,環評未科學評估對珍稀瀕危物種綠孔雀等造成影響的云南戛灑江一級水電站,經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建設單位被判立即停止基于現有環境影響評價的水電站建設項目。
環評是生態環境保護的第一道“關口”。但這道重要關口并非無懈可擊,現實中仍存在一些環評文件不負責任、粗制濫造和弄虛作假等現象。生態環境部最近通報的信息顯示,自2019年11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施行以來,全國共有25家環評編制單位和30名編制人員因環評文件質量問題,被采取列入失信“黑名單”和失信記分等信用管理措施。
通過環評,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并進行跟蹤監測,這是國際通行的環保制度。環評質量和生態環境質量、經濟發展質量密切相關,質量是環評報告的生命線。環評報告粗制濫造、弄虛作假,對一個區域的生態環境、長遠發展可能造成難以逆轉的巨大危害。對于建設單位和環評編制單位,生態環境部門應依法依規加強監督管理,加強規范性檢查和質量檢查,對環評文件質量問題采取“零容忍”的態度,嚴肅查處。
此外,進一步推進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對去除環評“抄襲”“走形式”等沉疴也是至關重要的。環評信息公開透明、公眾參與渠道暢通,能夠使公眾了解規劃和項目的情況,監督企業、建設單位履行環境責任,促使環評機構自覺把好環評質量關,更好地為無言的大自然“代言”。
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是處理經濟發展和生態保護的一條重要原則,也是各類工程項目必須遵循的一個重要前提。經濟發展不應是對資源和生態環境的竭澤而漁,生態環境保護也不應是舍棄經濟發展的緣木求魚。做規劃、上項目時,也不能“蘿卜快了不洗泥”,不能把綠色發展、生態環境保護拋到腦后。“人類只有遵循自然規律才能有效防止在開發利用自然上走彎路,人類對大自然的傷害最終會傷及人類自身,這是無法抗拒的規律。”那些為了短期GDP增長而造成“生態赤字”“環境透支”的規劃和項目,注定不可持續,將來付出的代價可能更大。做環評要“真走心”,不能“走形式”,環評審批要快速高效,但不能忽視質量,這是綠色發展、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在浙江考察時強調:“實踐證明,經濟發展不能以破壞生態為代價,生態本身就是經濟,保護生態就是發展生產力。”只有切實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嚴格落實環評等環境管理制度,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我們才能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康莊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