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充分發揮省級國有資本在環境治理領域的重要作用,經江蘇省委、省政府批準,決定成立江蘇省環保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省環保集團)。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環保集團通過整合省級有關環保資產、引入央企資本組建,注冊資本為50億元。其中,省級出資40億元,占比80%;央企出資10億元,占比20%。
二、省環保集團為多元投資主體國有控股公司,由省委管理領導班子,省生態環境廳負責行業管理和業務指導,省國資委列名監管。
三、省環保集團作為全省重點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省級投資主體、統籌全省環境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引導省市國有資本聯動發展環保產業的主要力量、全省環境治理技術研發和數據集成的重要平臺,著力在大氣和水環境治理、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固危廢安全處置、生態保護修復、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業園區環境整治、生態環境監測監控建設運維等方面發揮作用。
四、省環保集團要加快培育核心競爭力,進一步增強國有資本在全省環保行業發展中的影響力和帶動力,努力成為全國環保行業一流企業。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健全市場化經營機制,強化集團管控和企業管理,突出專業化人才隊伍建設,加強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落實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要求。
五、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指導協調和服務,依法依規支持省環保集團開展相關工作,為推動我省綠色產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